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落实《常州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现开展2021年常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第二批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具体见附件1:《常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关于本次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说明》。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认真学习附件1-7,填写申请表,提供佐证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常州大学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暂行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将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邮箱。
3、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后统一报送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4、常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员将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完成后,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陶媛
电 话:83105726
邮 箱:xyc@xzit.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318室
附件1:常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本次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