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相关材料存档工作,现将需要报送材料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论文评阅书;
3.学位论文评审意见;
4.答辩表决成绩;
5.答辩总成绩;
6.学分成绩单;
7.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
8.学位论文;
9.各类证书;
10.毕业证书;
11.学位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档及复印件,复印件及汇总表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并将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粘贴封面。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送至行政楼B318,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陶媛 于梦琪
电话:83105726(5726)
邮箱:xyc@xzit.edu.cn
撰稿人:于梦琪
初审人:薛颖颖
终审人:黄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