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研究生健康安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可于2023年2月22日起开始返校。
二、返校要求
1.联合培养研究生返校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学院同意后,按照返校时间正常返校;
2.新冠病毒感染中的研究生,暂缓返校;
3.对未能按期返校的研究生,各学院应及时与研究生本人取得联系,说明未返校原因,办理请假手续,做好备案。
三、防疫要求
1.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研究生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适当开展体育锻炼,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各学院要配合做好研究生返校后的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四、返校申请和审核
1.联培研究生填报《徐州工程学院联培研究生返校申请表》(附件1),所在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各学院须“建档留存,一人一档”,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案。
2.各学院在3月1日前将研究生报到情况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陶媛 于梦琪 电 话:83105726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318室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