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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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 年春季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0-05-08

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学返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联合培养研究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返校报到时间。经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通过,我校学生将于20204 19 日起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经学校研究决定,原则上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五一假期之后返校报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须将我校开学时间通知到每一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及其导师。各导师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确定联合培养研究生具体返校时间,经学生申请、学院批准,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所有研究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返校。
      
二、符合暂不返校和暂缓返校条件(返校条件具体见《方案》)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不得返校。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及时与研究生本人联系,做好沟通工作,保持联系,待符合返校条件后申请返校,经学院批准方可返校。
       
三、学院于5 1 日前将“正常/暂缓/暂不”返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汇总后报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审核符合返校条件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以短信、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具体返校时间,并以收到反馈的确认信息为准。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要提前收集联合培养研究生返校具体时间和交通工具(如私家车、高铁、飞机),向其推送返程途中安全防护提醒信息。若发现研究生改变行程等问题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由各学院组织报到注册。联合培养研究生来校报到的第一时间,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按排人员,采取一对一联系,协同保卫部门做好信息核查和体温检测工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原始材料学院留存被查。因疫情防控、教学或科研安排无法到校报到注册,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不到校进行报到注册,学院要向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书面说明。各学院及时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注册情况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六、开学返校后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依照《关于成立徐州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门工作组的通知》要求,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工作纳入学生工作组统一管理,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一)研究生健康监测
       1.
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联合培养研究生体温监测与健康信息日报制度。
       2.
严格实施联合培养研究生公寓封闭管理,进出公寓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
联合培养研究生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体温≥37.3℃,要立即报二级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时请后勤保障组派遣校医院专业医务人员前来处置,并报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将相关信息报送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信息报送流程
      
开学后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健康信息报送工作。
       1.
实行“校—院—导师”三级管理模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学院和导师共同关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身心健康状况。
       2.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身心状况,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传染病预防教育,关心关爱学生。
       3.
日报制度。每日9:00 前,联合培养研究生完成每日健康信息填报,各学院在每日10 点前完成相关数据及情况核查,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将每日信息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教学科研安排
      
联合培养研究生教学、科研,以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工作,根据各项工作实际进展情况,按照学校《返校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返校审情况统计表.xlsx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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