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规划、制度制定与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形势政策教育、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法制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新生入学教育等活动。
3.协助党委组织部、校团委指导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党员教育发展相关事务。
4.负责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违纪处理,并负责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5.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组织研究生参与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校园文化活动。
6.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管理考核。
7.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与服务,负责研究生档案的接收、管理及转递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
2.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宣传、考试、考务及录取。
3.组织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运行、学籍与成绩管理。
4.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考核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审核与授予工作,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6.负责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合格评估及动态监测工作。
7.构建研究生奖助体系,负责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的评审与发放,管理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负责研究生学业方面的评奖评优工作。
8.负责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的管理与上报,以及相关教育统计工作。
9.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并管理相关教育经费。
10.完成学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牵头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与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学科布局与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学科内涵建设与交叉融合。
3.核心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的立项建设、任务分解、协调推进与申报工作。
4.负责国家、省部级及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申报、建设、管理、评估与验收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分配、使用监管与绩效评价。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高校及专家的联系沟通,获取学科建设信息与政策咨询。
7.负责推进校际、校企合作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并负责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推荐管理。
8.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规范化运行管理。
9.负责学科建设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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